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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26 00:51

立院初審 虐殺動物可判坐牢一年

成了天大的笑話!!!!

 

過去根據動物保護法,虐待動物最高可處兩千到五萬元新台幣的罰鍰,不過虐待動物的事件還是時有所聞,為了更有效的落實動物保育,立法院初審修法,除了罰錢之外,一旦造成動物重傷或死亡,最高要坐牢一年。

(蔡佩芳報導)

用橡皮筋綁住流浪狗的嘴巴,讓狗不能進食,還造成皮膚潰爛,這類的事件不斷在新聞中出現。儘管根據動物保護法,虐待動物最高可被罰五萬元,但喝阻的成效不彰。因此立院經濟委員會初審通過,新增虐殺動物最高可處一年有期徒刑。召委王突發表示:「從動物保護的觀點,對於虐待去加重刑責,原來沒有刑責,只有幾千元這樣的罰款,對於虐待動物或任意宰殺這個處罰太輕。」

初審通過,無故虐待傷害動物、使自己飼養的動物遭到不必要的虐待、或棄養動物,一旦導致動物重傷或死亡,或者在五年內違規兩次以上,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未依規定運送動物、替動物施行醫療、或飼主沒有依法向主觀機關辦理寵物登記等,違反兩次以上,也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除了一般動物,另一方面,由於超過七成的家禽家畜的宰殺,都是以非常血腥的方式進行,經濟委員會也通過附帶決議要求相關單位在三個月內,研擬出對經濟動物人道的宰殺方式。

諷刺的是法令才通過不到一年

我們可敬政府馬上又增修法令

第六章 罰則

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公布其姓名、名稱或照片:

一、違反第五條第二項或第六條規定,故意使動物遭受虐待或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

二、違反第十二條第二項或第三項第一款規定,宰殺犬、貓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止宰殺之動物。

有前項各款情事之一,情節重大或二年內再犯者,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五年再違反第一項各款情事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這是什麼鬼........

新法蓋舊法..............所以

要累犯!要情節重大....我真不知道那些政治人物腦袋裡面裝的什麼鬼東西

要五年內再犯.....那是不是五年之後再犯就沒事

台灣的動保法...才好不過一年

就馬上又濫回去了呀...................

 

回應(3) 引用(0)
2007/06/06 22:05

立院初審 虐殺動物可判坐牢一年

過去根據動物保護法,虐待動物最高可處兩千到五萬元新台幣的罰鍰,不過虐待動物的事件還是時有所聞,為了更有效的落實動物保育,立法院初審修法,除了罰錢之外,一旦造成動物重傷或死亡,最高要坐牢一年。

(蔡佩芳報導)

用橡皮筋綁住流浪狗的嘴巴,讓狗不能進食,還造成皮膚潰爛,這類的事件不斷在新聞中出現。儘管根據動物保護法,虐待動物最高可被罰五萬元,但喝阻的成效不彰。因此立院經濟委員會初審通過,新增虐殺動物最高可處一年有期徒刑。召委王突發表示:「從動物保護的觀點,對於虐待去加重刑責,原來沒有刑責,只有幾千元這樣的罰款,對於虐待動物或任意宰殺這個處罰太輕。」

初審通過,無故虐待傷害動物、使自己飼養的動物遭到不必要的虐待、或棄養動物,一旦導致動物重傷或死亡,或者在五年內違規兩次以上,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未依規定運送動物、替動物施行醫療、或飼主沒有依法向主觀機關辦理寵物登記等,違反兩次以上,也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除了一般動物,另一方面,由於超過七成的家禽家畜的宰殺,都是以非常血腥的方式進行,經濟委員會也通過附帶決議要求相關單位在三個月內,研擬出對經濟動物人道的宰殺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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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我哭了!因為有太多太多的感動及感觸

回應(6) 引用(0)
2007/05/09 22:07


我想在這各社會上真心愛動物的人很多,每每遇到有虐待動物的事件

大家的處理方式大都是報警處理,但很多人都不知道動物其實不屬於警察的職責範圍內

即便警察有心幫忙,但礙於責任劃分的問題大概也愛莫能助了,

所以往往報案人得到的回應都非常令人失望!

其實正確的報案流程如下:

全國各縣市動物保護申訴專線電話一覽表
 
單 位 電 話
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0800-039-131
台北市動物衛生檢驗所 02-87897131;02-8789-7158
台北市內湖動物之家 - 台北市流浪動物之家 02-87913522
高雄市家畜衛生檢驗所 07-2237213
基隆市政府農林課 02-24238660
基隆市政府 02-24201122轉1816
新竹市政府 03-5368329
台中市動物防疫所 04-2386942029
嘉義市政府 05-229035705-2226945
台南市動物防疫所 06-2130958
台北縣政府動物疾病防治所 02-29596353
宜蘭縣家畜疾病防治所 039-600717
桃園縣家畜疾病防治所 03-332674233~36
新竹縣家畜疾病防治所 03-5519548114
苗栗縣政府農業局 037-351618
苗栗縣動物防疫所 037-320049
台中縣家畜疾病防治所 04-25250017
南投縣家畜疾病防治所 049-2222542
彰化縣動物防疫所 04-7610141
雲林縣政府 05-5322242
雲林縣家畜疾病防治所 05-5322905
嘉義縣家畜疾病防治所 05-3620027
台南縣家畜疾病防治所 06-5832399
高雄縣動物防疫所 07-746236807-745041307-7467644
屏東縣家畜疾病防治所 08-7233646
台東縣政府自然保育課 089-350232
花蓮縣動物防疫所 03-8227433
澎湖縣家畜疾病防治所 06-9212839
   
虐待動物檢舉管道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 2006/09/25 要聞A6版)  
中華民國關懷生命協會 (02)87800838
中華民國動物福利環保協進

(02)26306192

另外附註台北縣照生會有各24小時的貓狗119動物救援

http://www.wretch.cc/blog/i5057dog&article_id=9979142

以下的網址內有各各動保團體的網站連結

http://www.apaofroc.org.tw/11WWW/www.htm

 

台灣是各很奇怪的地方,有太多是是而非的事情,也有著太多奇怪的法律規定

很多人會問,為什麼虐待動物的通報流程這麼繁雜

那是因為在台灣法律規定動物屬於個人財,不是生命

既然不是生命,那麼警察當然管不到

很多事情礙於規定,所以必須如此這是各令人沮喪的事實

不過我想更嚴重的是大眾對於動物認知的缺乏

一般的民眾對於動物的認知甚至連報案流程都不了解

即便有再好的動保法都沒有用的!

這是大環境的問題,而根本的解決辦法是努力推廣大眾對於動物的了解

而這些是需要大家一起努力也需要長久經營的

這樣才能改變目前嚴重的虐待動物的問題不是嗎?

 

 

回應(1) 引用(1)
2007/04/19 01:09

可憐的大咪....對不起讓你受苦了!!


這是可憐的愛滋黑喵拍,今天小番茄帶她去驅蟲的時候

不肯吃藥,所以狂吐泡泡!還在混亂中咬了王醫師一口

這是大咪的照片.....可憐的孩子!你一定要加油唷!!

這是社區埋葬死掉的貓咪的地方,照片的土明顯剛被翻過!!

這是疑似毒餌的照片!

今天下午接到朋友的電話,他說在桃園縣那邊的百年皇宮有人毒貓
當地約有11隻浪貓附近的居民之前就有餵養浪貓的習慣,所以那邊的貓咪不怕生
但沒想到居然有人利用這點去毒貓,目前已經有6隻貓死掉了,聽說死狀很悽慘
我有請我朋友拍照蒐證,還有把毒餌也留下來
我朋友剛打給我的時候身邊有兩隻比較不怕生的貓
剛剛聯絡了櫻丹請他先過去把那兩隻貓先帶走
如果有住在那附近的貓友,這陣子多留意一下是否有可疑的人放置毒餌
或著如果有看到疑似毒餌的東西請立即清除!!拜託各位了!!

以下是後續的發展

http://www.supervr.net/catbbs/topic.cgi?forum=30&topic=3710&show=0

非常感謝桃園中塗櫻丹的幫忙!!那天那嚜晚還勞駕他去幫忙抓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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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最新進展
非常感謝櫻丹以及嘟媽的幫忙,不然遠在高雄的我實在不知道該從何處理這件事情
小番茄是以前我在台北工作的時候認識的小朋友,年紀輕輕的他當然更不知道該怎麼處理這件事情。
很高興的有兩支貓咪終於可以出院了,但是櫻丹那邊已經沒有多的地方可以收留這三隻貓咪,而且百年皇宮那邊師放毒餌的人還沒抓到,所以危險當然還沒排除,若貓咪原地野放的話恐怕還是會遇到相同的問題,這實在讓我非常傷腦筋!如果讓貓咪繼續住院的話,我也沒多餘的錢繼續支付接下來的費用!(因為我剛換工作)
雖然當地的居民對貓咪有心,而且也有幾戶人家願意收養那三隻貓咪,但幾次交涉下來,讓我覺得在某些方面她們對於浪浪的心態上不是那麼健全,而且她們一聽到如果要收養貓咪的話,必須請她們幫我負擔一點醫藥費,她們的態度就退縮了!這樣的心態下我實在不敢確定把貓咪交給她們能否得到妥善的照顧!但是如果不讓她們收養也找不到其他更好的辦法~所以有沒有其他貓友有更好的建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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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一下
剛接到小番茄的電話,他說醫生說有兩隻貓咪目前很健康已經可以出院了
但是貓咪有跳蚤跟黴菌醫生沒有處理
所以他就聽我的建議帶貓咪去凱特王醫師那邊
(王醫師就是之前那隻虐貓點點現在的主人)
在王醫師那邊順道為兩隻貓做了檢驗,居然驗出黑喵是隻愛滋貓
而且因為黑喵很怕生,所以前幾天住院的時候沒有進食
現在有脫水的現象!
醫生建議先找各讓黑喵可以安心的地方,也許他會放下警戒心
試著吃點東西
但目前貓咪找不到地方安置,所以小番茄她們就先把貓咪帶到她男朋友家隔壁的法拍空屋,先整理一下,讓貓咪先住在那邊,看看能不能讓她們開始吃點東西
王醫師也答應會幫貓咪先找中途!
但畢竟黑喵是隻愛滋貓....要找中途恐怕不容易就是了!
不過有各好消息就是,小番茄提到管理員伯伯答應如果到時候需要為貓咪出面作證的話,他非常樂意協助,因為他能證實主委指示要毒貓咪的,我們起先還很擔心,能不能請他幫忙,怕這樣會害他丟了工作!不過伯伯說他是慈濟的人,早看不慣這各主委做這樣的事情,所以他非常樂意幫忙!....這無疑是整起事件的一道署光!
阿伯!真是太感激你了!!!

PS 剛剛忘了提到同意收養黑喵那戶人家...家裡已經有其他貓咪了,所以既然黑喵是隻愛滋貓....也得另外再找地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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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3
今天一早接到小番茄的電話,他說因為她男朋友姐姐的疏忽
黑喵從那間法拍屋裡跳去,
那間法拍屋在8樓,卡在陽台上之類的地方,
幸好後來經過其他住戶的協助終於把貓咪就下來
但也驚動了其他的住戶,而且也抓傷了她男朋友的姐姐
他居然直呼~『我會不會不傳染愛滋阿!』實在令我無言又生氣!!
因為昨天小番茄千交代萬交代,不可以把貓咪籠子打開
結果他姐姐不聽,把籠子打開了!打開就算了還忘記關窗戶
她男朋友的媽媽,這時候居然還說要把貓咪放回社區中庭!實在有夠瞎
雖然她們之前一直有餵養那邊的浪浪,而且這次的事件,
也是因為她們尋求我們協助,我才得知這樣的事情,進而協助她們
但這幾次的事件實在讓我很生氣!也很不放心把貓咪交給她們
本來我應該親自上去一趟處理的,但是最近公司有大型的活動我實在走不開


正巧那各執意毒貓的主委回來了,
我們非常擔心他會找機會去對貓咪不利
所以她們只好趕快把貓咪先移到
她男朋友爸爸的警察局先安置,但這畢竟不是長久之計
所以我門急需要有中途伸出援手!先讓我們安置這兩隻貓咪

不過今天小番茄,終於傳了照片給我
而且也去桃園的動檢所報案
動檢所方面願意偵辦這各事件了

另外今天她們帶黑喵去王醫師那邊趨蟲的時候
黑喵還狠狠咬了王醫師ㄧ大口,
王醫師在抓他的時候雖然有帶手套,但是...黑喵非常聰明
居然從王醫師沒有任何防護的腳上狠狠的咬下去!!馬上血流如注!!
實在對王醫師很抱歉!!!
這麼聰明可愛的黑喵,雖然很兇,對人的戒心也非常重
而且還有愛滋,但如果他能找到愛她的爸爸媽媽
一定非常討喜的!!
可惜貓咪目前還是找不到地方安置!所以需要大家的協助!!!

附註:但是現在三隻貓一隻還在住院,一隻檢驗出有愛滋,一隻目前的狀況也不是很好!!!
她們的未來實在堪憂阿!!!

而我除了擔心著急,卻因為人在高雄,能做的實在有限!!
請各位貓友幫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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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終於有好消息了

黑喵目前已經找到中途接手,我們的想法是先讓牠待在中途那邊,等到百年皇宮那邊的危機排除,再讓他原地也放,而這段時間我們會努力把一些正確的觀念灌輸給當地的居民,另外小番茄去桃園的動檢所及里長還有警方那邊報案了,所以相信很快施放毒餌的問題就可以解決了!(或著關於黑喵你有其他的建議?)

另外我們有把關於腹膜炎的一些正確的觀念,讓小番茄她男朋友的媽媽知道,所以他願意收養大喵了(而且我們會監督)而另外一隻還在蔡醫師那邊住院的小喵,也有百年皇宮那邊的居民願意收養,她們家裡還有其他的貓咪,所以他還特地整理出一各房間準備用來隔離小喵,今天應該會去接她出院,所以目前貓咪大致都找到安置的地方了!總算可以鬆一口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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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因為我沒處理過這類的事件,有幾各問題想詢問各位貓友的意見
像這樣的事件應該要怎麼舉報和行動才能讓那各管委會的人受到教訓呢?
有沒有人知道桃園縣的動檢所全名是什麼?我實在找不到資料!所以還沒辦法去報案
警察局報案那部份小番茄已經去報案了,但是警方一聽到是貓咪本來不願意受理的不過小番茄跟警察提到如果社區的小朋友誤食了毒餌該怎麼辦,警方才只同意備案,可是她們不願意開報案三聯單!該怎嚜處理會比較好呢?
不過里長那邊的報案就比較順利了,里長說他會打電話過去管委會那邊了解一下狀況!
還有貓咪康復後該怎麼處理,會比較好呢?
還有金費的問題,目前總共有三隻貓就醫我擔心醫藥費的部份可能會超出我的能力範圍.........到時候該怎麼辦才好?這樣的情況能申請補助嗎?
請大家幫幫忙給點意見嚕!謝謝

我實在不想看到這類事件一再發生,到時候受苦的又是那些可愛的貓咪了

 

回應(5) 引用(0)
2007/04/08 15:25




 

這是各十萬火急的消息~

又有貓咪受虐~但這次動檢所成了幫凶!

這是朋友拍到的疑似虐貓照片
還有尚未完成的錄影檔案, 錄影中貓咪絕望嚎聲非常催淚
以下有貓咪腿骨折照片
不忍心看者請不要點連結
http://www.jtwill.com/gallery/album116/001_G
聽到你淒厲的慘叫變成慢慢的一聲聲的哀號聲
令人一聽就淚流滿面
好多人聽到了
也許多人決定替你出頭
又是拍照錄影蒐證
又是報警
台灣的動保不是漸漸抬頭了嗎?
讓我們信任政府一次
報警吧
我們要幫你脫離苦海
************************
接到報案的警察不願意來
另一個家裡有養貓的警察自告奮勇來查看
然後警員連絡動物的正義使者--動檢所來處理
動檢所告訴蒐證者(要好好保存證據喔~)
蒐證者眼睛泛著閃光連連點頭
終於有人願意替可憐的小動物們出頭了

蒐證者放心的出門辦事情
晚上回家時探探那家人, 貓不見了
欣喜的認為動檢所把貓帶走
貓有救了

隔天一早又打電話聯繫
從動檢所得知貓咪送去內湖收容所
但若10天內沒有人認養的話會安排安樂死
但搜證者在跟內湖收容所做確定時才發現並沒有這隻貓

第二次問動檢所
動檢所說那隻貓是天生殘缺(有找動物醫生檢查過嗎?)
結果後來知道所謂天生殘缺是貓主辯稱的
動檢所就這樣相信?
看看這張照片連結
http://www.jtwill.com/gallery/album116/002_G
那是天生殘缺嗎?
貓已經是成貓了
還是有一種殘缺是直到長大還會自己腳斷掉流血的?
輾轉知道原來台北動檢所提供了虐貓疑犯一些免去遺棄貓咪被罰款的{撇步}
例如: 帶去內湖收容所給人認養
只要超過七天沒人認養就會被安樂死
(廢話, 四隻腳全斷的貓被認養的機會等於零)
還不用自己付錢

第二個方法就是花錢帶去動物醫院安樂死
以上這幾句話都是去處理的警察親耳聽到的

反正現在貓在哪裡? 沒有人知道
一群人的善心愛心和正義
冒著被鄰居報復的風險亦然報警
換來那隻可憐四隻腳骨折的貓就這樣被人間蒸發
貓主一點事也沒有

這就是我們的動保嗎?
這就是台灣人的愛嗎?
趕快下班比一隻貓和一份正義更重要?

貓咪~對不起~~
我們沒有能救到你

沒有人知道貓咪在哪裡
包括動檢所也不知道
案主一開始就叫動檢所把貓帶走
他們不想養了
當天之後沒有人再看到過那隻貓或聽到貓的叫聲
只知道動檢所會再去案主那邊
檢查醫院安樂死的收據
趕快救? 對
這篇文章寫的就是案主鄰居鼓起勇氣並緊急打電話報警救過的狀況了

就算貓咪還在案主家
警察和動檢所都救不了那隻貓
一般人(尤其是案主的鄰居)除了盡力蒐證. 檢舉之外怎麼救?

貓是已經救不了, 也應該已經不在世間了
這是動保法令不周全以及主管單位職員便宜行事的悲哀
文章貼出來要強調的就是這一點

本文出自貓咪論壇

http://www.supervr.net/catbbs/topic.cgi?forum=31&topic=241&start=15&show=0

請大家幫幫忙!一起轉PO這則訊息讓更多人知道且關心這樣的事情

有位曾到過現場的貓友說,好像是用菜刀剁卻沒全剁斷的樣子,筋骨全都外露了,傷口還會滲血,但為了保護動物而設立的動檢所居然睜眼說瞎話~說那些傷口是"天生殘缺",所以他現場聽到動檢所這樣說他也傻眼,就連幼稚園的小朋友都知道還會流血的傷口會痛痛!但偉大的動檢所人員居然可以說那是"天生殘缺",重點是動檢人都看到了在現場喔!難道之前方尚文的事件還不能喚醒他們的良知嗎?難道真的又要把事情鬧大才有人會開始重視這樣的問題嗎?請大家幫幫忙一起到政風室投訴,讓這些瀆職的公職人員了解事情有多嚴重,讓他們知道只要是生命都該被重視!

而且這是不是擺明了動檢所成了虐待動物的幫兇,那是不是有心虐待動物的人,下次虐待完動物,玩爽了就直接交給動檢所的人處理,就可以免去一些不必要的麻煩呢?

看了那幾張血淋淋的照片,你做何感想?

如果你也跟我一樣心痛的話請一起呼籲大眾去台北市政風處檢舉動檢所
http://www.doge.taipei.gov.tw/cgi-bin/SM_theme?page=43841799

以及讓更多人之到這則訊息~好救救仍深陷地獄的貓咪們吧!

親愛的市民您好: 您的來信已經收到了,有關您提及「文山區虐貓案」,本所回覆情形如下:有關96年3月29日有文山區民眾檢舉該區萬盛街有飼主虐貓事件,經臺北市動物衛生檢驗所多日來深入追蹤調查,終於訪查到該飼主平常帶貓就診之文山區維拉動物醫院,經實地調查得知,該貓咪早在89年12月間就已就診並照X光確診貓咪四肢先天畸形,不良於行,後肢輕癱,飼主並陸續於89至96年間多次帶該貓咪就診,最近一次是於96年1月4日送至動物醫院就診並做血檢,發現有嚴重貧血(血容比25%)與血糖偏高的情形,並針對長期因摩擦爬行致生褥瘡流血與陳年老繭傷口進行清潔消毒與包紮,該貓咪長期就診記錄皆有完整病歷可考;飼主日後亦陸續至住家附近之藥局採購藥材與紗布墊料,依照醫囑每2日進行一次傷口消毒包紮,經動檢所向藥局老闆查證皆屬事實,事實證明與飼主當初陳述及動檢所派遣具獸醫師身分之課長所研判完全相符。在96年3月29日動檢所派員進行行政調查之後,飼主指陳該貓咪係7年前自家收容野貓所出生之小貓,因先天性前腳掌畸形殘缺,行動不便,長期間因摩擦爬行致生褥瘡流血與陳年老繭,且無朋友願意認養該貓咪情形下,所以就自行長期收養照護,惟長期照護先天殘缺的貓咪,著實身心俱疲,遂於96年3月30日將貓咪送至中心動物醫院就診,據該院獸醫師表示當時貓咪確實先天四肢軟骨發育不全,嚴重畸形,四肢有許多褥瘡傷口,後肢輕癱有O型腿,口腔多處糜爛,免疫系統與凝血功能失常,惟該貓咪仍可正常攝食、排便、排尿,經综合判定,該貓咪預後不佳,建議留院安寧照護,自然終老往生,亦無須實施安樂死,經該醫院悉心照料數日後,於96年4月6日上午安詳往生,該醫院並在飼主授權下,委託深坑鄉康寧寵物安樂園前來收取動物屍體與當日下午進行火化,經動檢所後續查證皆屬事實,並有焚化單據號碼及有二家動物醫院病歷資料可考,是以該貓咪後續照護處置完善,並且有完整的就診記錄,查無虐待貓咪情事或相關事證,且街坊鄰居與2位貓咪之主治獸醫師皆認為「如此先天畸形殘缺的貓咪,飼主能耐心照料7年,十分不易,貓咪至死亦不離棄,應給予獎勵與肯定,以彰顯其愛與護生之心」,並同時希望能夠還傅姓飼主清白,因為他們真的很用心在照顧貓咪。動檢所再次呼籲,文山區萬盛街虐貓檢舉事件,經連日的查證後,確為該貓咪先天四肢腳掌畸形殘缺,軟骨發育不全,導致褥瘡流血與陳年老繭傷口,非外力所造成之骨折情形,並經本市兩位該貓咪主治獸醫師專業判斷與確診,無虐待貓咪之事實,且多項事證皆足以證明傅姓飼主為對動物極有愛心、負責任之飼主,對於昨日報導檢舉內容與客觀事實有明顯差距與扭曲,動檢所深表遺憾,動檢所亦一直秉持對動物保護工作積極執法及公正客觀的態度,毋枉毋縱,小心查證,毫不懈怠,調查事實真相,避免聽信任何片面之詞,而均以事實為論斷,並將所有陳述記錄在卷,追求事件真相,避免以訛傳訛,還給有愛心的傅姓飼主一個清白,亦殷殷期待具有社會正義力量之媒體公器可以協助澄清、更正事實真相,幫助一個真正在默默愛貓、為動物付出愛心的人士,還清他遭污名「虐貓」的名譽,讓整起事件能順利完善的落幕,也讓社會之是非公義得以實現。蘋果日報也於4月10日刊登還原事實真相,還給飼主一個公義及清白,本所同仁的努力及專業或力有未逮,但希望各位給予鼓勵及信心的加持。感謝您的來信,若您尚有其他任何問題,請逕洽本所(87897158),本所將竭誠為您服務,祝您平安順心。 臺北市動物衛生檢驗所所長 嚴一峰 敬上

這是台北市政府給我的回覆..........

根本就是推卸責任...無言啦!!

超想罵三字經的!!!!!
 

回應(5) 引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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